2016 年7 月2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意见》着眼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融合发展推向新高度!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于国、军、民均有巨大促进,是解决“大炮”与“黄油”矛盾的有效途径。本次《意见》强调了:1、“发挥市场作用”是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2、“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立足国民经济基础,推进社会化大协作,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
细则方面,《意见》将在基础统筹、产业建设和科技创新三个领域树立新目标,包括:1、加强基础领域统筹,强化交通、空管、信息、气象、计量体系增强国防能力,有利于建立标准化军民融合长效机制;2、加强产业领域统筹,主要是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所有制混改改革;3、加强科技领域统筹,形成一批军民结合协同创新平台。
我们认为无论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的民参军,还是军方核心能力向民用转化的军转民未来将迎来鼓励和支持,优势民营企业承担军品研发生产将进一步强化,军工优势技术向国民经济领域转化将推动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尖端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继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意见》为纲领的一系列政策出台将有力推动军民融合进程,板块热度将在后续不断催化剂下持续发酵。